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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誤偷”的小男孩
  □記者朱建豪實習生席小超文圖    
    閱讀提示|偷輛電動車,得手返回的路上,卻發現車裡還睡個孩子。開封縣一男子“誤偷”孩子後,經過思想鬥爭,決定將孩子送回。為防止暴露,他冒充熱心路人找到孩子家長,告知孩子具體位置。但因神情緊張,裝扮怪異,男子被民警識破。目前,該男子因涉嫌盜竊罪,於5月19日被正式提請逮捕。昨日,大河報記者來到開封縣看守所,與犯罪嫌疑人展開了一場對話。
  夜晚作案:騎著偷來的車,又去偷車
  “本來只想偷個車,沒想到惹了這麼麻煩的事。”在開封縣看守所,提起一個月前的偷車經歷,犯罪嫌疑人李某百感交集。
  李某今年46歲,是開封縣興隆鄉農民。1998年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12年。出獄後,李某與妻子不和,長期獨自生活,無正當職業。今年4月19日晚,李某一人喝了半斤白酒。酒後,他騎著一輛偷來的電動車,帶著螺絲刀等工具,到處轉悠,伺機作案。
  在經過開封縣西來集村時,李某發現路邊一戶農民的院子大門敞開著,院里沒人,裡面停著一輛紅色電動三輪車,鑰匙沒拔。觀察一段之後,李某決定出手。
  李某先將所騎的電動車停放在村北邊的小樹林里,再步行返回現場,將三輪車推出來,怕被人發現,他騎著三輪車沿著一條小路,快速往自己住處駛去。在離開村子較遠後,李某下車方便。此時,車後突然傳來一陣孩子的哭聲。
  “我這才發現,三輪車後有個三四歲的小男孩。”李某回憶說,“我當時心裡立馬害怕了。”
  李某詢問男孩,得知是被偷車主的侄子。事發時,男孩正好在三輪車上睡覺,因小路顛簸才醒來。
  “我就想弄輛電動車,沒想偷孩子啊!”李某說,他當時很慌亂,不知道咋辦。
  行為可疑:戴著口罩去“報信”,被識破是賊
  掂量許久後,李某決定將孩子送回。他騎著三輪車,載著孩子返回作案現場。快到村口時,迎面駛來一輛轎車,李某誤以為是孩子家人追來,立馬停下電動車,躲在路邊。
  轎車司機發現了電動車和小男孩,下車查看,孩子依然在哭。李某判斷,轎車司機並非孩子家人。擔憂孩子的安危,一番猶豫後,李某決定再去給小孩的家人報個信。李某到小樹林騎來自己的電動車,來到失主家門口,發現警察正在現場調查。李某戴上口罩,上前告訴民警和孩子家長:“村子北邊有個三輪車,車上還有個小孩在哭,你們去看看是你家孩子不?”
  李某說話時神情緊張,這引起了民警的註意。在民警的要求下,李某帶著大家來到那條小路上,將孩子找回。大家懸著的心終於放下了,但李某卻更緊張了。
  “在農村,一個大男人夜裡戴個口罩,不合常理啊!”當時出警的開封縣刑警大隊四中隊中隊長高艷煒判斷李某十分可疑,便問了李某幾個問題,李某支支吾吾回答不上來,不得不承認了偷車的過程。
  真相大白報信好人原來是小偷
  “電動車丟了不要緊,孩子不能丟啊,真要找不回來,我咋給他媽交代啊?”回想起當時的情況,孩子的大伯孔運成仍然後怕不已。
  小男孩叫小傑,今年4歲,父親於去年與鄰居發生口角時,被對方殺害。此後,小傑一直與大伯生活。
  據孔運成介紹,事發當晚,他騎著電動三輪車,載著母親和小傑從縣城回家,路上繞道去親戚家串門。當晚,孔運成在親戚家喝了兩杯。吃完飯,孔運成又和親戚一起聊天,侄子獨自在外面三輪車上玩,玩累後,就直接在車裡睡著了。小傑的奶奶看到後,心想一會兒就回家了,就沒把孩子抱回屋睡,而是拿出一條被子給孩子蓋上。就在孔運成起身準備回家時,發現三輪車不見了,這下把他和母親嚇出一身冷汗,因為在三輪車上睡著的侄子也不見了。
  “剛開始還以為誰開玩笑呢,後來發現鄰居們都睡覺了,不像是在開玩笑。”孔運成說,“估計是小偷將車和人都偷走了,我就趕緊報警。”開封縣刑警大隊民警迅速趕到現場。
  孔運成說,當時李某趕來,告知孩子下落時,令他十分感激,並表示事後要好好感謝他。在警察識破李某後,孔運成才得知,眼前的恩人原來就是作案者。
  嫌犯:只是想偷車沒想過偷孩子
  事發當晚,李某都經歷了什麼?他有著怎樣的心路歷程?昨日,記者(以下簡稱“記”)在看守所與李某(以下簡稱“李”)進行了一場對話。
  記:為什麼考慮把孩子送回去?
  李:我只是想偷車,沒想過偷人家的孩子啊。
  記:發現孩子後,為啥沒有扔下孩子逃走?
  李:天都黑了,孩子那麼小,萬一齣點事,人心都是肉長的,孩子出事,哪家能承受得起?
  記:看到轎車司機下車了,你為什麼不趕緊離開?
  李:看那個司機也不是孩子家人,就想到萬一那人不是個啥正經人,把孩子拐走了咋辦?
  記:你不怕給孩子家長報信被警察抓?
  李:偷個電動車,那是小罪,拐賣兒童,可是大罪,我不回去報信,不看到孩子回到家裡,根本放心不下。
  律師:送還電動車,仍屬盜竊
  在看守所,李某反覆稱,自己這種行為屬於自首,應當減輕處罰。據開封縣刑警大隊四中隊指導員王拯介紹,李某是慣犯,2012年以來,偷過的電動車超過20輛。目前,李某因涉嫌盜竊罪,於5月19日被提請逮捕。
  焦點解讀

  是否屬自首?
  李某的行為是否屬於自首?王拯告訴記者,李某的盜竊行為並非自己主動承認,而是在民警的調查詢問下才被迫承認,不屬於自首。但李某隻是涉嫌盜竊罪,並不涉嫌拐賣婦女兒童罪。
  送還電動車是否為從輕依據?
  河南中豫律師事務所律師、法學博士王軍權認為,從主觀動機和客觀結果看,李某均不構成拐賣婦女兒童罪。對於涉嫌盜竊罪,李某的整個偷盜行為已完成,只是因為意外事件而導致被警方抓獲,所以不屬於自首。送還電動車,有悔罪想法,這個因素是法官量刑時可以酌定從輕的一個依據,但並非法定從輕的依據。
(原標題:偷輛三輪騎回家未料車裡有個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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