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最高人民法院通報了七起通過網絡實施的侵犯婦女、未成年人等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六起案例涉及殺人、綁架、強姦等暴力犯罪。
  這七起案例包括被告人馮文東故意殺人、盜竊案,被告人黃蘇安詐騙案,被告人王道紅故意殺人案,被告人肖克臣綁架、強姦案,被告人葉振強綁架案,被告人張盛貴強姦案,被告人趙小明等非法拘禁案。
  網絡世界精彩紛繁,卻絕非世外桃源。記者在此選取部分案例,供讀者以往鑒來。
  玩性虐游戲起爭執
  被告人殺死變性人
  案情簡介 被告人馮文東通過互聯網與被害人張某某(女,歿年24歲)相識。2010年7月,馮文東到張某某與被害人李仲鵬(歿年25歲)房間,依約定與張某某玩性虐待游戲。馮文東後因瑣事與張某某、李仲鵬發生爭執,遂持菜刀及匕首砍、刺二人數十刀,致二人死亡。之後,馮文東盜竊現場部分財物逃離現場。
  法院判決 法院認定馮文東犯故意殺人罪、盜竊罪,判處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五百元。馮文東後提出上訴,二審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經依法覆核,裁定核准馮文東死刑。
  【法官點評】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長顏茂昆:被害人張某某本系男性,去泰國做了變性手術後,以盈利為目的在網絡上開設性虐待游戲培訓班及招募性虐游戲伙伴。該案向社會傳達了網絡的虛擬性介入到個人隱私生活的風險,希望廣大網民提高警惕,培養健康、向上的興趣愛好,避免惹火燒身。
  女子上婚戀網相親
  被男子騙走705萬
  案情簡介 2011年10月,被告人黃蘇安用虛構的美籍華人身份在某婚戀網站註冊並結識女被害人謝某。交往中,黃蘇安向謝某謊稱其所在的工作機構將啟動巴拿馬運河航線投資項目,項目回報豐厚,先後騙取謝某錢款705萬元。謝某發現被騙後報警,追回贓款335萬元。
  法院判決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黃蘇安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且數額特別巨大,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黃蘇安後提出上訴,二審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點評】
  顏茂昆:由於註冊門檻低、信息審核難等原因,部分婚戀網站信息虛假,容易被不法分子用於實施違法犯罪行為。此案警示公眾,儘量選擇正規婚戀交友網站,審慎核實對方身份及其他信息,在未確定對方信息前不輕易付出錢財和投入感情。
  網聊相識成為情人
  女子拒不借錢被殺
  案情簡介 2008年初,被告人王道紅與有夫之婦劉某(被害人,歿年33歲)通過網絡聊天相識,後發展為情人關係。2009年11月,王道紅以女友懷孕為名向劉某借錢5000元遭到拒絕。王道紅心生惱怒,先後用手掐、用毛巾勒劉某頸部,還用膠帶封住劉某口鼻,致劉某機械性窒息死亡。王道紅將劉某屍體掩埋後,持劉某手機向劉某家人發短信詐騙錢財未果。
  法院判決 法院認定,王道紅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王道紅後提出上訴,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覆核裁定核准被告人王道紅死刑。
  【法官點評】
  顏茂昆:現實生活中,不少人沉迷於網絡交友,甚至將感情完全寄托在網絡上結交的“情人”身上。本案案發前,劉某與被告人已交往一年有餘,但劉某仍未能真正瞭解、認清被告人的真實性情和人品,最終導致悲劇發生。希望此案能引起公眾的警覺,不要被網絡戀情所迷惑,網絡交友要謹慎。
  網絡相識成為“兄妹”
  女子慘遭強姦拍裸照
  案情簡介 2012年6月,被告人張盛貴化名“張學川”通過QQ結識被害人範某(女,時年18歲)。張盛貴多次要求範某做其女朋友遭拒,後範某答應與張盛貴做兄妹。同年7月,張盛貴將範某帶至賓館,掏刀威脅範某做其女朋友,脅迫範某把身體給其看。範某欲打電話求救,張盛貴即搶走其手機並將範某強姦,還拍下範某數張裸照。
  法院判決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盛貴的行為已構成強姦罪。張盛貴曾因犯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系累犯。鑒於張盛貴已賠償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張盛貴後提出上訴,二審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點評】
  顏茂昆:涉世未深的年輕人尤其容易被犯罪分子通過QQ這種虛擬的通訊方式編造的謊言所欺騙、矇蔽。該案提醒公眾,不能輕信通過網絡結識的人員,不能在網絡上透漏個人信息,更不能孤身和網友見面,以免造成危險。
  被網友騙進傳銷組織
  女子翻窗逃離墜樓亡
  案情簡介 2011年3月始,被告人趙小明、曹金勝、張樂良等人聚集在山東青島進行傳銷活動。同年8月,張樂良以幫助找工作為名,通過QQ聊天將被害人江某某(女,時年20歲)騙至其進行傳銷的房間,對江某某講授傳銷課程,並貼身看護以防江某某離開。8月25日凌晨,江某某發現被騙入傳銷組織後,從該房間翻窗逃離時墜樓身亡。
  法院判決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小明、曹金勝、張樂良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為均構成非法拘禁罪。趙小明在緩刑考驗期內犯罪,依法應當撤銷緩刑,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判處張樂良有期徒刑九年;判處曹金勝有期徒刑七年。
  【法官點評】
  顏茂昆:隨著網絡技術的迅速發展,利用網絡建立傳銷組織實施犯罪的案件日益增多。本案被害人江某某即利用網絡找工作,不幸被傳銷分子盯上,被非法拘禁,終至逃生時不幸身亡,令人扼腕嘆息。
  提醒
  謹慎交友
  防患未然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表示,在網絡迅猛發展的背景下,這些案例具有特別的警示意義。希望廣大網民特別是青少年網民在利用網絡開展交友等活動時,切實增強法治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珍惜生命,遠離犯罪。
  “網絡是虛擬空間,犯罪卻是在現實中發生;財產犯罪和經濟犯罪可以補償,暴力犯罪卻難以補救。”顏茂昆說,由於心理和生理上的原因,未成年人和女性好奇心強,防範意識弱,尤其容易被犯罪分子通過暴力手段控制。未成年人和女性在上網時要提高警惕,註意保護自己。父母、學校等對未成年人負有監護和保護責任的機構和人員,更要加強管理,提高他們的防範意識。
  顏茂昆表示,從全社會來看,每個人都可能是潛在的受害人,每個人都要提高警惕,謹慎交友,防患未然。期待通過司法機關和每個人的共同努力,預防和減少通過網絡實施的犯罪行為,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網絡環境。
  (據新華社)
  半月談  (原標題:網絡暴力犯罪女性受害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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